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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开出全省首张“火神山”商标恶意抢注罚单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3-03
黄山开出全省首张“火神山”商标恶意抢注罚单" 火神山 "、" 小汤山 " 因 " 新冠肺炎 " 和 " 非典 " 的疫情防治被广大人民群众而熟知,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

黄山开出全省首张“火神山”商标恶意抢注罚单

" 火神山 "、" 小汤山 " 因 " 新冠肺炎 " 和 " 非典 " 的疫情防治被广大人民群众而熟知,是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舆论关注焦点,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4 月 14 日,记者从黄山市市场监管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省、市市场监管局的案件转办材料,黄山市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县一企业涉嫌恶意申请注册 " 火神山 "、" 小汤山 " 商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该企业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委托浙江温州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其中:在第 12 类申请 " 火神 +HUOSHENSHAN" 商标注册,在第 5 类、第 9 类、第 10 类申请 " 小汤山 +XIAOTANGSHAN" 商标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3 月 17 日作出了 " 撤回商标通知书 "。

根据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8)项和第32条,“对社会主义道德风俗有害或具有其他有害影响的商标不得用作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占已经被他人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注册。”根据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规定第十二条,可以对违法者给予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 “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具有特殊意义的抗流行标记作为商标为自己谋求商业利益是不合法的,也不是公共秩序和良好的习惯。 she县县市场监督局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应当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一些规定,责令有关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3000元。据悉,这也是我省调查的首例与流行病有关的商标异常注册申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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