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利代理 >> 专利知识

离婚后能前妻否享有丈夫申请的专利权?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4-29
离婚后能前妻否享有丈夫申请的专利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分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知识产权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但知识产权本身是不可分割的,除非双方已经约定将专利权转让,否则无权享有该专利。《民法典···

离婚后能前妻否享有丈夫申请的专利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要求分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知识产权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但知识产权本身是不可分割的,除非双方已经约定将专利权转让,否则无权享有该专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另外:

离婚后,前妻是否能享有丈夫申请的专利权,主要取决于该专利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的,以及该专利所产生经济利益的归属问题。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在婚姻期间内取得或者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果专利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并获得的,那么该专利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如专利许可费、转让费等)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前妻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性收益。

至于专利权本身,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人身权部分(如署名权)通常不可分割,因此前妻不能直接成为专利的共同所有者。但是,对于财产权部分,即因专利产生的经济利益,前妻有权主张分配。具体分配比例需根据双方的实际贡献、当地法律法规及法院判决综合确定。

上一篇:说说有关专利费用及缴费的问题
下一篇:什么是专利,专利申请的一般要求?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