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公告 >> 案例分析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特殊标志案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4-03-03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特殊标志案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图案;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特殊标志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图案;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予以核准登记。中共中央宣传部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说明》:“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

 

2021年6月25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某公司未取得中共中央宣传部许可,擅自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标识”图案印制在商品上用于商业活动。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项,对某公司作出没收侵权的商品(铁盒包装6盒,礼盒包装177盒)、没收侵权的生产模具6片、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本文来自网络,本站不对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果侵犯了你的权利,请联系我们删除。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引起的诉讼。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和案件的性质,以及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商标诉讼所涉及的案件可分两大类别:一类是属于民事诉讼的案件。《商标法》规定,如果注册商标遭受侵犯,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行政程序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一篇: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公司以“太平布尖”混淆“太平猴魁”案
下一篇:屯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生活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热门服务和内容

业务咨询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商务合作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特别声明: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如果造成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15 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移动端 皖ICP备2022000963号-4 XML地图 文广知识产权网
    电话咨询:139-6519-1860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