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西安区龙春朝鲜民族食品加工厂“龙春乐天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4-12牡丹江市西安区龙春朝鲜民族食品加工厂“龙春乐天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112213号“龙春乐天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

牡丹江市西安区龙春朝鲜民族食品加工厂“龙春乐天及图”商标注册驳回复审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1112213号“龙春乐天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726269号“爱绿沣及图”商标、第12352972号图形商标、第13006894号图形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商标注册程序:1、商标注册前的查询;2、准备文件;公司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个人申请须提供:个体工商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3、商标递交申请。安徽文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醒你,如有疑问,联系我们1396519186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