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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录入编辑:安徽文广知识产权 | 发布时间:2023-07-24
《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关于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发展众创空间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2015〕81号),同年,市科技局···

《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苏州市关于实施创客天堂行动发展众创空间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苏府〔2015〕81号),同年,市科技局发布了《苏州市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认定和绩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市科技局已连续3年组织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45家市级众创空间,全市众创空间已突破200家,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并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为进一步推进众创空间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市科技局起草制定了《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2017年7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并指出要将“双创”推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另一方面,原《办法》已过期失效。为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融合、协同、共享的“双创”生态环境,市科技局起草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在原《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工作实际起草,为众创空间管理提供了更具体、更完备、更具操作性的指导。

  二、《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主要有学习调研、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等阶段。通过书面、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先后征求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法制办、各板块科技局、市众创空间协会以及28家协会理事单位、行业专家等多个层面意见。综合各方意见修改后,最终形成《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经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14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众创空间的支持范围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的界定。明确众创空间含义:众创空间是指具有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特点的创新创业平台和载体,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要求,面向科技、文化创意以及相关产业的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个人)提供综合服务和发展空间。

  (二)明确了市级众创空间建设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对当年新备案、纳入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补。

  (三)明确了对市级众创空间进行动态管理。从运行管理、服务能力、孵育成效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每年对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给予最高 50 万元后补助。

  (四)对苏州市科技局及各市、区科技部门的职能进行了明确。

  四、《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

  《实施细则》在原《办法》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进行了整合、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完善、量化备案基本条件。《实施细则》在原《办法》的基础上,对运营团队、在孵企业、投融资服务、创业导师、活动场次等指标进一步量化。

  (二)完善政策支持方式。明确了三年扶持方案,即第一年备案补助、第二年绩效补助、第三年绩效补助。

  (三)形成联动支持。市、各板块二级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全市众创空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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